(一切美好都是粉红骷髅,妖孽!休想从贫僧身上夺走任何一件衣物!)
“不行不行!快拿走!普老师帮帮我。”
萧竹不信邪的扯着戒指。
“你!”
梦红尘眼睛都快掉到地上了,转而有些委屈。都已经是你的东西了,你却说不要?哪有这样的人!脑海深处的记忆,似乎又变得模糊起来。
“今天你要也得要,不要也得要!”
梦红尘生气。
“呦呵?还想强买强卖啊!”
萧竹还不乐意了呢,自己从始至终就没想过要,怎么还硬塞呢。
“普老师,哎呦!”
普朗克一记爆栗敲上头来,萧竹吃痛,
“干嘛?”
“抱歉老板娘,这小子是个山野莽夫,不懂得这些规则,你别见怪。”
“……”
梦红尘怒而不语,却又觉得这种情况似曾相识。
“小子,所谓宝物,那就是一旦认主,就不会轻易换主的。现如今它刚认主,又与你融为一体,你要人家怎么取?把手指头给你切了?”
“真没办法?”
“办法倒是有……”
“那还废什么话啊,来吧!”
萧竹想也没想。
“先等我说完!”
普朗克皱了皱眉,
“一般的宝物认主,其实只是与主人建立精神联系。若是愿意,只要将精神联系切断,就可以占为己有了。比方说我的‘界境’,但你手上的却不一样。喏!”
说着普朗克抬起右手,右手无名指上,一枚银戒环抱。
脑内突然响起普朗克的声音,
“这叫道戒……”
“道戒?很稀少?”
“当然。”
“得了吧,就这还稀少?来让我数数,从我到学校到现在,萧明城一枚,你儿子一枚。”
萧竹虽然看起来不着调,但他可是记得清清楚楚,只不过当时以为是装饰品就没怎么在意。
普朗克皱了皱眉。
“就现在你俩各自手上也不下两枚。这能叫稀有?”
“咳!”
普朗克干咳一声。
“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,他们的戒指是我给的,当然那也是戒指自己认的主……”
“得!喂点血就能当主人,它也不是什么好货。”
萧竹嘲讽。
“你先听我说完!”
普朗克瞪了瞪眼,
“我手上的只有这枚银色的是道戒,光雷的也不例外。就目前发现和了解的道戒,有一百零八枚。但我敢肯定这枚的特性绝不在这一百零八列之内。”
“据以往的情况来看,道戒一旦认主,除非寄主死亡,否则别想取下。当然,还有另一种可能……”
普朗克顿了顿,眼中灵光闪动,
“你试试能不能催动它。”
萧竹完全摸不着头脑,只得胡乱的试了试与戒指联系,然并卵。仿佛他的手上只是多了一块鸡肋的装饰品,只得摇了摇头。
“那就是了。”
普朗克眼神暗淡了些,不过也接受这个结果,毕竟哪有那没么多的好运气。
“你可能还算不上它的主人,如果能找到一个比你更适合的人,它自己会脱落的。”
“什么意思?一会儿是一会儿又不是。”
萧竹有些懵。
“既然你催动不了它,那就只能说明,你现在只是寄主,戒指的临时主人。”
“……也就是说,我是个跑腿的,带着它帮它找到比我更适合的主人,然后它就不讲情面的抛弃我?”
纯纯工具人?
“可以这样说,不过如果你能真正得到它的认可,到时候,说不定你还舍不得取呢!历史上又不是没有过寄主成为主人的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