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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外狂徒格雷福斯篇--铁窗生涯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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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喂,囚犯,有人来看你了。”牢房的铁窗外传来一阵轻蔑的叫喊,透过微弱的灯光,我看到警卫肥硕而张狂的面孔。我屈伸了下僵硬的手指,假装漫不经心的问:“谁啊?”“还能有谁。”警卫不耐烦咕哝着:“你的老朋友呗。”“哼,老朋友?”我自嘲的笑了下,随即站起身。“咔咔”锈蚀的铁锁被打开,警卫二话不说撩起手铐,干脆利落的扣上我的手腕,现在不光是腿,连手也被链在一块儿,我如同一条被牵着遛弯的狗,亦步亦趋的跟在主人身后。几处断漏的电线“滋滋”的冒着火星,走廊的灯光时明时暗,十分阴晦,即便是正午,这里也被捂的严严实实,连蚊虫也也无法从缝隙钻进来。这里是祖安最臭名昭著的瓦德隆监狱,完全隔离了外界,不但警卫个个凶神恶煞,拷问酷刑更是无所不用其及,森然如同修罗地狱,凡是犯人无论以何种罪名被关押进来,这辈子算是废了。“走快点。”警卫冲着我吼了声,随即扣了扣鼻子,向我弹了弹鼻屎,而我则是被他拉着向前一个踉跄,低着头不敢反抗,否则就是一顿毒打。来这里的自杀的犯人有很多,有些刚进来的还抱有重返社会的希望,而后一天天发现这根本就是难以企及的奢望,在变/态的压榨摧残下他们无法承受痛苦和打击,便扼杀掉自己的性命。而警卫也乐此不疲的替他们收尸,因为祖安的疯子科学家们总是要做一些灭绝人性的实验,鲜活的尸体无疑是最好的材料,因此警卫还能从中取得些灰色收入,毕竟这种东西市面上可是明令禁止交易的。而我没有。十年了,我一直在咬牙忍耐,即便脱狱的机会渺茫微乎其微,但哪怕仅有一线,或者说我只要还活着,我就要抓住这个即将见到的叛徒,也是我曾经的死党,然后像敲烂西瓜一样一枪崩炸他的脑袋。“踏,踏”走廊渐入尽头,警卫停下脚步,无聊的打了个哈欠,举腕验了下表,歪着脑袋交代:“时间只有五分钟,你准备充分点把要说的赶紧说完,我们可没那么多时间听你俩闲扯。”“恩~”我唯唯诺诺的颔首:“我会的,很快~”默默攥紧双拳。我叫周克华,英文名是格雷福斯,是一名因欺诈祖安政府官员而入狱的囚犯,坐在我正对面的这位,我俩之间隔着一层玻璃、防弹的,他也姓周,叫周润发,英文名是崔斯特。我们曾经是患难与共的好兄弟,直到最后一次合作,他竟然背后捅刀子出卖了我,也导致我锒铛入狱。此刻我手指的骨节捏的咯吱作响,但我却没说话,且面色平静,我想这位平日里的大忙人能抽空来探望我,定是别有用心,他才不会无缘无故来陪我消磨时间,尽管他做任何事的态度都像是在观光旅游。他含了块巧克力,细细咀嚼一会儿,用干净的白毛巾仔细擦擦嘴,合起双手抵住下巴:“嘿,老伙计,你看起来似乎有些疲惫,我建议你先洗个热水澡然后安心睡个午觉,这样你的眼角就不会起鱼尾纹了。QNMLGB,我真想回敬他一连串英文字母。但碍于旁边臃肿暴躁的警卫,我只得同他一样双手交叉抵住下巴,外带笑容可掬:“我是不是该向你道声谢,这还不都是拜你所赐。”他没有回应,饶有兴致的听我讲,我继续:“说说看,你这次来又想耍什么花招,是不是查看下我死没死,好帮我收尸,这你可以放心,在你死之前,我是绝对不会死的。”“NONONONONO”崔斯特摇晃食指:“难道我在你心目中就这么缺德么,可真令人伤心,我是怕你一个人在监狱里寂寞,特地给你送份玩具。”“玩具?呵呵。”我不怀好意的笑:“不会是定时炸弹吧。”“我可没本事把那东西带进来。”崔斯特皮笑肉不笑的打趣,灵活的翻转手腕魔术般变出一套塔罗牌:“记得咱俩第一次在赌桌上邂逅,彼此都亮出了各自的黑桃A,所以这套牌你就收下,留作纪念,也可以在无聊时解解闷。"“你会这么好心?”我疑惑的接过牌,仔细检查一番,并未发现异常,点头认可:“你还算是有点人味。”“也许不光是有点人味这么简单”他手捏着下巴,模样就像我俩在包厢里喝咖啡般悠闲:“好好收着,没准它还有其他用途。”“你俩聊够了没有,时间要到了。”警卫开始大吵大嚷。“好了,时候不早了,我得先走了。”崔斯特拿出精致的金怀表审了下,压低牛仔帽的帽檐,仅露出下巴上的胡须:“顺带提一下,我为了见你可花了不少钱买通关系,好运~”随即招招手,转身离去。瞅了一阵儿他离去的背影,似乎没我期盼中的回头,直至拉门走出。“假仁假义。”我默默的念叨着:此时警卫已拉起镣铐,我被重新押回牢房。夜,孤独寂寥,我开始失眠了,就像刚进监狱那几天,以往再糟糕的环境我都睡得像头猪一样。可今天是怎么了,难道是因为崔斯特,简直荒唐。枕着交叉的手臂,曾经的一幕幕场景在脑海里浮现。还记得那时我俩只是社会底层的流氓,终日靠坑蒙拐骗、打架斗殴为生,除了烧杀抢掠没干(后来也干了),我们基本上是坏事做尽,没办法,都是为了生存。我们曾为了一顿饱饭与街头的流浪汉打成一片,将抢到的面包和牛奶一人分一半,也曾在赌场里合伙捞了大把的钞票,有次我俩乐呵呵的从赌场里出来,却未察觉到已经被人盯上了。数十号人手持刀枪棍棒把我俩围在中间,喷溅着吐沫,叫骂着污言秽语,当时我俩背靠着背,他还问我怕不怕。我说:“好兄弟,一辈子,与你同生共死,值了。”那次争斗异常激烈,恶棍向疯狗一般向我们扑来,我为了掩护他身负密密麻麻的刀伤,吼着:“快走!!!”他将我们辛苦骗来的钱扬洒在空中,奋不顾身的拽着我跑,我知道他没那么大力气拖动我,所以我也拼死迈动着双腿,那感觉就像被灌了铅一样沉重,挪不动步,我看到他转过的脸庞鼻梁凹陷,额头被掀了一刀,皮肉翻绽着,就像腥红色的玫瑰。血液从伤口流淌,铺染了他半面脸,顺着眼眉延伸向地面,可他还是那副神情,嘴角扬着傲慢的弧度:“我怎么能丢下你。”他那顶牛仔帽早已不见踪影,我记得他曾跟我说过那是全球昂贵的限量版。散落的钱吸引了大部分视线,我们钻出人群,按计划好的逃跑路线窜进一个死胡同,打开马葫芦盖栽入下水道。接下来的几日我们都是在那里度过的,他用小刀裁剪掉价值不菲的黑皮风衣为我包扎伤口,我俩不厌其烦的玩着塔罗牌,彼此笑的像个SB。我有个恶习,他也很清楚,就是见到漂亮女人就走不动道,我相信不光是我,大部分男人都好这口。但我必须承认,崔斯特的确比我更能吸引女人的目光,毕竟他打扮的就像个花花/公子,而我则是个邋遢的抠脚大汉。可只要我看中的,他从来不跟我抢,哪怕是他先搭讪的。我俩时常在深夜混酒吧,点两杯酸甜味的鸡尾酒,优雅的像个绅士般看舞池里扭动的屁股。他总能勾搭上几个,然后带到我面前,推脱有生意上的事要处理,再趁机溜走。至于机会能不能把握住,则要靠我自己的本事了,一般我发挥的都还不算赖。“兄弟如手足,女人如衣服,再华丽的衣服也有被抛弃的一天。”崔斯特:我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变为他口中华丽的衣服,当逮捕我的警/察告诉我我被他出卖时,我认为警/察是在挑拨离间,直到拿出他提供的确凿证据。我背负了所有罪名,连同他的那份嫌疑。一晃十年了,我寒窗铁狱,他逍遥自在、歌舞升平。直到今天,才来看我。。。倘若真的有一天,我能用枪指着他,我会二话不说就一枪打爆他的脑袋么?我会么?我想至少得先问问他把我卖了多少钱吧,假如太便宜的话,再崩了他也不迟,嗯!就这么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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